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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赣南医学院招生章程表(2021年赣南医学院招生简章)
   

2022年赣南医学院招生章程表(2021年赣南医学院招生简章)

2022年赣南医学院招生章程

2022年赣南医学院招生章程表(2021年赣南医学院招生简章),2022年赣南医学院招生章程,第1张

2022年赣南医学院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收费标准、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赣南医学院2022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赣南医学院

二、学校代码:10413

三、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四、办学层次:研究生、本科

五、招生服务

赣南医学院招生工作网(http://zs.gmu.cn)是学校招生信息公开网站,“赣医招生”是学校招生官方微信公众号。学校通过招生工作网和“赣医招生”发布有关招生政策、招生计划等信息,提供录取结果查询等服务。

六、招生计划

1.学校在国家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内,根据教育部、江西省有关文件精神,综合学校的办学条件、发展定位、往年计划分配、近年来各地高考生源情况和毕业生就业情况等因素,在保持各省(市、区,以下简称省)招生计划基本稳定的基础上,科学、合理地编制各省招生计划。

2.各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详见当地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书,或查阅我校对外公布的招生简章。

3.学校2022年不预留本科招生计划。

七、招生科类及条件

1.学校面向全国招收文理类考生。

2.报考我校的所有考生均须参加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如实填写本人的既往病史。体检标准严格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保障部、教育部、原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相关要求执行。新生入学后将进行体检复查。鉴于就业市场需求情况,建议报考护理学专业的男生身高不低于1.67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58米。

3.对按照生源地所在省招考主管部门规定可计入成绩总分的加分,录取时予以认可。

4.学校录取专业不限制考生高考应试的外语语种,但入学后的外语课程仅开设英语。

5.各专业招生录取不限男、女生比例。

八、文理类录取规则

1.对符合录取条件且同一轮进档的考生,在专业录取时,按照“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择优录取,即根据考生投档分数从高到低顺序录取,先安排高分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若该专业录取名额已满,再逐一查看该生的后续专业志愿,不设置专业志愿级差。投档分数相同时,按生源地所在省招考主管部门规定的排位方法排序,排位前者优先录取。考生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到招生计划有空额的专业录取,否则作退档处理。

2.补报志愿录取办法,按生源地所在省招考主管部门规定的录取办法执行。

3.鉴于教育部、各省市正在进行各类招生制度改革,我校以上录取原则若与教育部、各省市录取原则有冲突,以教育部、各省市公布的录取原则为准。

九、订单定向录取

1.报考订单定向医学生的考生必须参加国家统一高考。

2.订单定向医学生面向江西省招生(只招收农村生源考生,以江西省考试院当年发布信息为准)。

3.录取批次为提前批次,录取办法按照江西省定向生录取规定执行。

4.考生已被录取后不予退档。

5.如定向招生计划未能完成,则按上级有关文件要求执行。

6.考生在被录取后、获得学校录取通知书前,须与学校和定向就业所在地县级卫生健康委签署定向就业协议。

十、入学与注册

1.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2.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视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十一、收费标准

学校按江西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1.学费:本科专业的制药工程、生物技术、生物信息学专业4530元/人•学年,公共事业管理、法学、应用心理学、健康服务与管理专业4270元/人•学年,医学类及其他专业4790元/人•学年。

2.住宿费:1000元/人•学年。

3.招收的订单定向医学生享受所签定协议书规定的有关学杂费免费政策。

4.以上收费标准如有调整以上级下达的文件为准。

十二、扶困助学

高等教育阶段建立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考入大学,可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按时报到。入校后,学校对其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进行核实,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学校建立校内奖学金,包括学习优秀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广大校友和社会团体在学校建立了韩济生院士教育教学奖、江洲“长江学子”奖学金、“金阳光读书奖”、“求是”奖学金、“智勇”奖学金、“人福”奖助学金、“迈瑞”奖助学金等各类奖助学金。

十三、毕业颁证

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颁发赣南医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学位证书。

本章程及未尽事项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或其授权单位负责解释。

十四、联系方式

1.招生部门:赣南医学院招生与就业管理处

2.通讯地址:江西省赣州市蓉江新区和谐大道1号邮政编码:341000

3.联系电话:(0797)8269722

4.电子邮箱:8269722@163.com

2022年承德医学院招生章程

2022年赣南医学院招生章程表(2021年赣南医学院招生简章),2022年承德医学院招生章程,第2张

2022年承德医学院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收费标准、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承德医学院2022年普通本科招生简章

一、学校名称:承德医学院 学校代码:10093

二、学校地址:河北省承德市双桥区安远路 邮编:067000

三、办学层次:普通本科

四、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五、学历证书:学生在学校规定限期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由承德医学院具印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本科学历证书(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承德医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六、2022年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

1.各专业考生除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外,无加试课程;男女招生比例不限;学生在学期间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无外语口试,凡非英语语种的考生入学后须改学英语。

2.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各省平行志愿投档原则录取;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严格按照考生报考院校志愿先后录取,即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公布的数据为准。学校不设预留计划。

3.未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录取原则:对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进行录取,不设专业志愿级差,在投档分(含加分)相同的条件下,依次比对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择优录取。如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服从专业调剂且达到录取条件者,调剂到其他未完成录取计划的专业,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4.实行“院校+专业组”志愿方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录取原则:考生须满足我校选考科目要求。对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进行专业组内录取,如专业志愿无法满足,且服从专业调剂者,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但专业调剂录取只能在考生所投档的专业组内进行。在投档分(含加分)相同的条件下,依次比对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择优录取。

5.实行“专业(类)+学校”志愿方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录取原则:考生须满足我校选考科目要求。对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进行录取,在投档分(含加分)相同的条件下,依次比对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择优录取。当考生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录取条件时,不进行专业调剂,做退档处理。

6.生源地为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考生,选考科目范围按照生源省份招生委员会公布的科目执行。我校各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详见各省市考试院网站和我校招生信息网。

7.生源地为内蒙古自治区的考生,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原则。

8.学校执行国家规定的加分政策,原则上同意各省级招办加分和降分政策,按各省级招办实际投档分数实施录取工作。

9.招生体检标准:遵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公布的《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从医学人才培养和就业的特殊要求考虑,从对考生负责、维护考生利益的原则出发,再次强调对报考医学专业考生身体状况的特殊要求,以下情况不宜录取:①任何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800度;②一眼失明,另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400度;③双耳听力范围在3米以内;④斜视、嗅觉迟钝、口吃者。有色弱、色盲者不予录取。

10.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性质、特点,左利手(即左撇子)的考生不建议报考口腔医学专业。

11.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进行新生资格审查和身体健康复查,经复查不符合要求者,学校将按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凡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12.学费: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各专业学费标准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招生计划。住宿费按省物价部门最新批复标准执行。

13.根据专业认证标准和国家政策要求,我校从2008年开始,陆续在医学类本科专业中推行医教协同、校院合作的高年级理论教学模式。

14.奖助学措施:学校根据相关规定设有学生奖学金制度,建立了完备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含国家奖助学金、勤工助学、国家助学贷款、困难补助、绿色通道等资助政策)。

15.联系方式:

招办电话:0314-2291131 0314-2290576(兼传真)

学校网址:http://www.cdmc.edu.cn

招生网址:http://zs.cdmc.edu.cn/

电子邮箱:cdyxyzsb@163.com

纪检监督:承德医学院纪委监察室电话:0314-2291103(兼传真)

2022年沈阳医学院招生章程

2022年赣南医学院招生章程表(2021年赣南医学院招生简章),2022年沈阳医学院招生章程,第3张

2022年沈阳医学院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收费标准、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沈阳医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

1.高校名称(全称):沈阳医学院

2.办学地点及校址:沈阳市黄河北大街146号

3.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4.办学层次:本科、高职

5.办学形式:全日制

6.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44.4万平方米(约合665.7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3.0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7.8平方米;生师比12.8;专任教师739人,其中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专任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72.4%;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9910.5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14687.1元;图书107.2万册,生均图书79.1册。

二、招生计划安排

1.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和办法:学校招生计划按照辽宁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无预留计划。

2.语种要求:所有专业不限外语语种,只开设英语课程,建议其它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3.男女比例要求:所有专业对考生性别无限制。

4.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设置的招生专业计划,对选考科目的要求、综合素质评价档案的使用办法,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部门)及我校官方网站公告为准(选考科目不得修改,须与2019年公布的选考科目保持一致)。

学校招生计划按照辽宁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三、专业设置说明

序号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

学习

年限

科 类1(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

种类2(采用3+1+2模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

授予学位

门类

学费

(元/年/生)

1

100201K

临床医学

5

8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医学

5500

2

100401K

预防医学

5

8

理工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医学

5500

3

100202TK

麻醉学

5

8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医学

5500

4

100203TK

医学影像学

5

8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医学

5500

5

100301K

口腔医学

5

8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医学

5500

6

100205TK

精神医学

5

8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医学

5500

7

101001

医学检验技术

4

7

理工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理学

5500

8

101101

护理学

4

7

理工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理学

5500

9

101005

康复治疗学

4

7

理工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理学

5500

10

100701

药学

4

7

理工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理学

5500

11

082702

食品质量与安全

4

7

理工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工学

5200

12

101007

卫生检验与检疫

4

7

理工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理学

5500

13

101102T

助产学

4

7

理工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理学

5500

14

080711T

医学信息工程

4

7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5200

15

100801

中药学

4

7

理工

物理学科类

理学

5500

16

071002

生物技术

4

7

理工

物理学科类

理学

5200

17

071003

生物信息学

4

7

理工

物理学科类

理学

5200

18

120414T

养老服务管理

4

7

理工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管理学

5200

19

101101

护理学

3

6

专升本

专升本

理学

5500

20

520201

护理

3

6

理工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5000

21

520202

助产

3

6

理工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5000

22

520301

药学

3

6

理工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5000

23

520501

医学检验技术

3

6

理工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5000

24

520502

医学影像技术

3

6

理工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5000

25

520601

康复治疗技术

3

6

理工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4500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

1.本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达到毕业标准颁发沈阳医学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达到沈阳医学院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沈阳医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2.高职(专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达到毕业标准颁发沈阳医学院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五、收费情况

1.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标准

学费收取标准: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向学生收费。

住宿费收费标准: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住宿费标准:800-1200元/生/年。

2.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办法

按辽宁省教育厅、省物价局及省财政[2006]76号文件规定执行。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学校应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3. 给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奖学金、助学金和国家助学贷款的介绍:

(1)奖、助学金

A.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

国家奖学金和省政府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

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

国家助学金分两个等级设立,一等国家助学金每学年为4400元;二等国家助学金每学年为2750元,按学年评选,分秋季和春季学期发放。

B.综合奖学金

根据《沈阳医学院学生德、智、体综合测评实施细则》和《沈阳医学院学生奖励规定》实行,综合奖学金分为一等、二等、三等,金额分别为2000元/学年,1200元/学年,600元/学年,按学期评选和发放。

C.院长奖学金

根据《沈阳医学院学生德、智、体综合测评实施细则》和《沈阳医学院学生奖励规定》实行,院长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金额为4000元/学年。

以上奖学金获奖面达40%以上。

(2)助学贷款

生源地助学贷款:已开办生源地贷款地区的考生如需申请助学贷款需在生源地当地办理。

(3)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扶困助学措施

我校积极贯彻执行国家政策,建立以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为主的包括“奖、贷、助、补、减”和“绿色通道”在内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设立大学生资助专项资金,用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临时困难补助和勤工助学补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学校勤工助学岗位,通过课余时间的劳动获得补助。

六、录取办法

1.投档比例

实行平行志愿的批次,在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高校根据本校生源情况、计划情况及模拟投档线,以不低于招生计划1:1,自主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高校要在正式投档前完成计划调整,确保符合录取规则的调档考生能够录取。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对拟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新生入学后进行体检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凡发现以弄虚作假手段取得入学资格者,均取消其入学资格。

3.院校志愿及录取

普通类本科批、高职(专科)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各专业批次设置情况,执行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规定的批次设置以及投档原则。

对实行高考改革省份,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部门)及学校官方网站公布为准。辽宁省2022年实行“3+1+2”模式新高考,学校(专业)按物理学科类、历史学科类分列招生计划,分别投档录取。

4.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

在录取中学校承认省招考委关于加、降分投档以及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照顾录取规定。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体检均合格的前提下,遵循分数优先的原则,以考生投档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按照考生所报专业志愿(不含专业服从志愿)录取,优先满足分数高的考生的专业志愿,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当考生的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可将考生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所有专业录满为止;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按照“专业+院校”志愿方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进档考生不做调剂处理;按照“专业组+院校”志愿方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进档考生,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可将考生调剂到同一专业组内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

在录取过程中以考生的投档成绩为准,在投档成绩相同情况下,有明确要求的省份,执行该省有关招生录取文件规定,没有明确要求的省份,理科或物理学科类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历史学科类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本科护理学、本科助产学、专科护理、专科助产专业招生男女不限,男生只招填报本科护理学、本科助产学、专科护理、专科助产专业志愿的考生。

对内蒙古自治区的进档考生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照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考生报考专业时需符合我校设置的选考科目要求,投档及录取规则按该省确定的相关政策执行。

专升本的录取按照辽宁省教育厅和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相关文件规定为准。

6.联系电话、网址

网 址: http://www.symc.edu.cn

联系电话: 024-62215829 024-62215696

传 真: 024-62215809

电子信箱:symczs@163.com

七、其它规定

1.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2.沈阳医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拥有本章程的解释权。

3.本章程自批准之日起生效执行。

2022年皖南医学院招生章程

2022年赣南医学院招生章程表(2021年赣南医学院招生简章),2022年皖南医学院招生章程,第4张

2022年皖南医学院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收费标准、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皖南医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

学校全称:皖南医学院

办学层次:本科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本科高校

办学地址:安徽省芜湖市弋江区文昌西路22号(滨江校区)

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银湖南路34号(赭麓校区)

招生计划:皖南医学院在国家和省教育厅核定的普通高等教育年度招生规模内,根据国家政策要求,着力促进区域、城乡入学机会公平,优化我校生源结构,统筹考虑各省考生人数和生源质量、各专业就业情况等因素,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部门公布为准。

录取规则及要求:

1.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及有关省份的招生政策和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劳等,择优录取。

2.在确定考生专业时,按照“专业志愿优先(专业清)”的原则,首先在专业计划范围内满足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从填报该专业的第一专业志愿按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对于第一专业志愿录取不满的专业,从填报该专业的第二专业志愿按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如第二志愿仍未录满,则按此规则依次从后续专业志愿中按成绩从高到低录取,直到足额为止。在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按其高考改革方案相关规定进行投档录取。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做退档处理。专业之间不设级差。

3.往届生录取按照各省招办的有关规定办理。

4.我校各专业新生入学后外语教学为英语。

5.体检标准: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执行。新生入校后需进行体格检查,体检结果异常者按我校有关规定执行。报考法医学专业学生需参考《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及《关于调整公安机关和监狱及劳动教养管理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招考年龄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115号)对体检、体能测试要求及年龄要求,以免影响今后就业。左利手(左撇子)慎报口腔医学专业。

6.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考生需满足填报专业选考科目要求(以各省公布为准)。

7.新生报到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进行入学资格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即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

颁发证书:完成学业经考核合格,颁发皖南医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皖南医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学费标准:按省价格主管部门相关文件(皖发改价费〔2021〕348号)规定标准执行。收费标准如有变更,以省价格主管部门核准的最新收费标准执行。

资助政策:按照国家有关政策给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

联系电话:0553-3932637

网 址:http://www.wnmc.edu.cn(皖南医学院)

http://zsb.wnmc.edu.cn(皖南医学院招生信息网)

2022年杭州医学院招生章程

2022年赣南医学院招生章程表(2021年赣南医学院招生简章),2022年杭州医学院招生章程,第5张

2022年杭州医学院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收费标准、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杭州医学院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一、院校全称

杭州医学院

二、院校国标码

13023

三、校址

临安校区(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颐康街8号)

滨江校区(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滨文路481号)

黄龙校区(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天目山路182号)

青山湖科创中心(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青山湖街道创业街218号)

四、层次

☑本科 □ 专科

五、办学类型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公办高等学校 □民办高等学校□独立学院 □内地与港澳台地区合作办学□中外合作办学

□ 高等专科学校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六、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院校名称

杭州医学院

证书种类

本科学生毕业时,颁发国家统一电子注册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杭州医学院”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由学校授予学士学位;专科学生毕业时,颁发国家统一电子注册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杭州医学院”专科毕业证书。

七、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学校成立全日制本专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研究、制定学校招生政策,并对重大事项做出决策。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规章,具体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学校纪检监察室将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同时接受各省级教育考试院(或招生办)和社会的监督。

八、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

(一)学校面向浙江省等多个省(市、自治区)招生,具体分省分专业计划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数据为准。

(二)根据生源情况需要进行招生计划调整时,由学校向各省(市、自治区)计划主管部门及招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执行。

九、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原则

无预留计划

十、专业教学培养使用的外语语种

学校外语公共课为英语。

十一、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对考生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教育部等部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执行。对《指导意见》中“学校可以不予录取”、“学校有关专业可不予录取”的,我校原则上按不录取执行。其中有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的考生,我校以下专业不予录取:临床医学、儿科学、精神医学、麻醉学、口腔医学、医学影像学、预防医学、法医学、医学检验技术、卫生检验与检疫、卫生检验与检疫技术、医学影像技术、药学、护理学、护理、助产学、康复治疗学、康复治疗技术、智能医学工程、生物技术、生物医学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有色觉异常Ⅱ度(俗称色盲)的考生,除以上专业不予录取外,应用物理学专业不予录取。因专业培养需要,建议惯用左手的考生不报考口腔医学专业。考生报考我校各专业前应仔细阅读《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结合个人高考体检结果合理填报志愿,录取中因考生体检原因造成的退档由考生本人负责。新生入学后须进行体检复查,对不符合体检要求者,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十二、录取规则

(一)按教育部要求,学校招生工作实行“学校负责,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监督”的录取体制,严格执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工作的有关规定,按考生德智体三方面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二)学校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三)学校录取新生的男女比例不限。

(四)学校认同并执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五)学校根据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提供的同类别(批次/段次)控制线以上的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原则上学校的调档比例为招生计划的100%。

(六)按照专业平行志愿投档方式进档考生,考生须符合所填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进档的考生学校结合考生高考体检结果,按照所投档的专业进行录取。

(七)按照院校平行志愿、专业组平行志愿投档方案进档的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结合考生高考体检结果,依次择优录取,专业志愿间无级差分。未被填报志愿专业录取且服从调剂的考生调剂至计划未满额专业录取(专业组调剂录取只能在考生所投档的专业组内进行),未被填报志愿专业录取且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原则上予以退档。

(八)同分考生排序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执行(未对同分考生做统一规定的,先后按文化总分、语文数学总分、语文或数学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文理综合单科/选考科目单科成绩高低排序)。

(九)对“专升本”、“基层卫生人才定向培养”、“中职单独考试”等类型招生录取工作按照教育部、各相关省(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学校和临床教学基地联合培养应用型人才。

(十)学校录取结果按照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区)的有关要求及规定进行公布。考生可登陆学校招生网查询。

十三、收费标准学费标准

学校的学费、住宿费等收费标准严格按照浙江省物价局文件和有关规定执行。本科专业实行学分制收费办法,新生入学时按学年制学费标准预交学费,按学年结算,专科专业实行学年制收费办法。

(一)工科类、医学类专业

临床医学、医学影像学、预防医学、护理(三年制)、药学(三年制)专业,学费为6300元/生·学年。其他工科类、医学类专业,学费为5500元/生·学年。

(二)其他专业

应用物理学、生物技术专业学费为4800元/生·学年。

住宿费标准

学校的学费、住宿费等收费标准严格按照浙江省物价局文件和有关规定执行。4人间1600元/生·学年,6人间(含5人间)1200元/生·学年。

十四、资助政策

学校设有优秀学生奖学金和各类专项奖学金,实行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多元资助政策,开通经济困难新生入学报到绿色通道。

十五、其他须知

本章程由杭州医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学校原公布的有关招生工作的制度、规定如有与本章程相冲突的,则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如有与上级有关政策和规定不一致的,以上级有关政策和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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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称:《2022年赣南医学院招生章程表(2021年赣南医学院招生简章)》
文章链接:https://goodmancom.com/sysj/4298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