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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师范大学2020年艺术类招生简章(华东师范大学艺术类招生简章2021)
   

华东师范大学2020年艺术类招生简章(华东师范大学艺术类招生简章2021)

2020江西师范大学艺术类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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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江西师范大学艺术类招生简章

一、学校概况

江西师范大学是教育部、江西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和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高校。学校融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艺术学等十大学科门类于一体,位于具有深厚历史文化底蕴,素有“物华天宝、人杰地灵”美誉的江西省省会南昌,对江西的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发展有较大影响,被江西省人民政府确定为优先发展的省属重点(师范)大学。现有瑶湖、青山湖两个校区,占地面积3500余亩,建筑面积140余万平方米,馆藏纸质文献323.69余万册,电子图书349.57余万册。瑶湖校区不设围墙,四周以一条7公里长的瑶河环抱,具有突出的生态人文特色。

学校是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和全国第一批学士、硕士学位授予权单位,设有23个专业学院,1个独立学院(科技学院),89个本科专业。拥有9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5个博士后流动(工作)站,31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17个硕士专业学位授予点及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授予权。学校现有全日制本科生近3万人,博士、硕士研究生5000余人,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学生1万余人;现有1个ESI全球前1%学科,在第四轮学科评估中,马克思主义理论进入A类学科,教育学、心理学、中国语言文学、数学、化学进入B类学科。在江西省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综合评价工作(2015-2018年)中,我校共有66个专业参评,数量居全省第二,其中28个专业排名第一,累计57个专业排在前三。在有5个及以上学校参评的专业中,我校有20个专业名列榜首,数量并列居全省第一;45个专业排名前三,比例全省最高。在2017年教育部组织的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中,学校被专家组称为“一所具有历史底蕴、文化情怀、名校气质的模范大学”。2019年,我校15个专业成功入围首批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13个专业入围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

从2008年起,学校在省内开始按一本线招生,2013年起开展本科师范生免费教育(1000人)。本科生初次就业率稳居全省高校前茅,研究生一次性就业率稳定在90%以上。2011年,学校就业工作成功跻身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高校50强;2016年获批教育部的全国高校实践育人创新创业基地;2018年入选全国50所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学校在七十多年的办学历史中,艺术、体育等特殊专业一直优势明显、成绩突出。

二、学院简介

1、音乐学院

江西师范大学音乐学院始建于1947年,是国内最早建立的高等音乐专业院系之一,是江西省办学规模最大、办学层次最全、师资力量最雄厚、教学条件最优越的音乐学院,是培养音乐师资和音乐表演人才的重要基地,是江西省音乐研究的中心。

学院现有教职工124人,其中教授19人、副教授36人、外籍教师3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者1人,省级教学名师1人,省音乐学科学术带头人3人,省级骨干教师4人,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有15人,博士在读5人,硕士生导师51人,博士生导师3人。

学院现有文化艺术与传播二级学科博士点,是我省音乐类博士研究生唯一培养单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涵盖音乐与舞蹈学、戏剧与影视学两个一级学科,包括学术型:音乐与舞蹈学、戏剧与影视学,专业学位型:音乐、舞蹈、广播电视、戏剧,学科教学等7个专业26个研究方向,是我省最早、类型最全的硕士研究生培养单位。

我院本科设置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学、播音与主持艺术、戏剧影视表演5个专业,音乐学、音乐表演专业在2018年全省音乐类本科专业综合评价中排名第一,音乐学专业2019年获首批全国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

学院办学实力雄厚,科研成果丰硕。2015年,我院被授予江西省文化艺术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示范类); 2016年,我院被确定为江西省高校音乐与舞蹈学学科联盟牵头单位;2017年武汉大学学科排名我院音乐与舞蹈学位列全国同类学科第29位,2018年软科中国最好学科排名我院音乐与舞蹈学位列全国同类学科第15位。

学院教师近五年来共获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及艺术基金项目8项(其中重点项目1项),教育部、文化部项目8项,发表核心期刊论文100余篇,出版专著和教材30余部,获中国音乐“金钟奖”2项、江西省社科优秀成果奖8项、江西省“五个一工程奖”1项。

学院大力推进国际、合作和交流,目前与美国La Sierra University、 美国Missouri University、俄罗斯国立师范大学等建立了合作关系。多次举办国际、国内学术会议,邀请国内外著名艺术家来院讲学,每年派遣师生赴海外知名高校学习、交流,进行学术考察。

学院坚持教学科研与服务社会相结合的办学方向,每年选派优秀学生赴边远山区开展支教志愿服务活动,承担教育部“国培计划——农村中小学骨干教师培训”等项目,有效推动地方文化建设。

学院先后组建了交响乐团、民族管弦乐团、舞蹈团、戏剧表演团、键盘乐团、瓷乐团、合唱团、轻音乐团等8个艺术演出团队,另有江西省大学生艺术团挂靠我院。近年来,学院一直承担教育部、文化部等国家部委联合主办的“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参加“中国红歌会”、“中国俄语年”、中央电视台“音乐专题”、央视中秋晚会等大型活动,并被选派出访国外进行交流演出;参加央视第十四届全国青年歌手大赛、第八届、第九届中国音乐金钟奖合唱比赛、中央电视台“爱国歌曲大家唱”展演晚会等,均获得优异成绩。由我院承办的江西师范大学、省教育厅、省文化与旅游厅共同主办的“迈向新征程·和美新画卷”2019新年音乐会,在社会上引起热烈反响。学院参演的2019年央视春晚江西特别节目《老区人民幸福年》,得到社会广泛好评。

学院近年在各类比赛中成绩斐然,影响巨大。在国家级比赛中,获第七届全国高校音乐学专业本科生基本功比赛团体成绩全国前十名,参赛选手均获个人全能奖,并荣获个人单项奖一项;获全国第三届大学生艺术展演舞蹈专业组全国一等奖、声乐小组唱表演(专业组)二等奖;获得第二届、第三届全国高校廉政文化作品大赛一等奖;教育部首届全国微课教学大赛三等奖;获得第四届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声乐专业组一等奖;获得第五届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合唱专业组一等奖等。

在省内比赛中,囊括江西省第六届、第七届、第八届、第九届大学生艺术展演中各门类一等奖项;曾获江西省第五届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教材一等奖;江西省高校首届微课比赛一等奖;第四届江西省大学生舞蹈大赛表演一等奖、创编一等奖;第五届江西艺术节各项目的一等奖;江西省首届普通高校专业学生基本功大赛中,我院学生囊括各门类一等奖第一名等。

在新的历史时期,学院将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教育改革,加快学科建设,开启音乐学院发展新征程,为学校建设一所特色鲜明、全国一流的高水平师范大学的发展定位而奋斗,努力在为建设富裕美丽幸福现代化江西的伟大实践中做出新的历史性贡献。

联系电话:0791-88507006;学院网址:http://yyxytw.jxnu.edu.cn/

2、美术学院

江西师范大学美术学院创办于1951年,是江西美术教育的摇篮。在长期的教学实践中,积累了70余年的办学经验,有着优良的美术教育传统。现有本科艺术学门类7个专业(即美术学、绘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动画);有5个硕士学位授予点,其中美术学和设计学为一级学科硕士授予点;有1个二级博士点(文化艺术与传播);美术学被评为省级重点学科;动画专业入选首批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美术学、环境设计专业入选首批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在2018年全省首轮本科专业综合评价中获3个全省第一、1个第二的优异成绩。

学院师资力量雄厚,现有教职工99人,其中教授7人、副教授42人,博士学位教师17人。教育部高等学校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1名,江西省赣鄱英才555工程人才2人,江西省学科带头人4人,江西省中青年骨干教师3人,全国美术家协会会员16人;历任江西省美术家协会主席大多数是我院教师或校友担任。在历届全国美展中,入选全国美展作品62件(其中铜奖2件)。在2019年第十三届全国美术作品展中,学院有17件作品入选、其中4件作品进京(优秀作品),名列江西省各高校首位;先后有4人连续三次中标国家重大历史题材美术创作工程项目(全国师范院校唯一)、有3名师生入选文化部、财政部文化产业创业创意重点人才库;近几年共获批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重点项目、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项目、国家艺术基金项目10余项。

学院现有教学大楼3万平方米,国家级精品课程1项,省级精品课程4项,省级重点实验室1个,省级专业综合试点项目1项,省高等学校品牌专业2个;江西省17个专业艺术委员会中有10个挂靠学院。

学院现有在校本科生和研究生1500余人。每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可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70余年以来,学院为社会培养了大批优秀本科毕业生和硕士生,毕业生一次就业率名列全省前列,学院成为江西省高等院校美术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和示范品牌。

专业及专业方向:

  1、美术学专业(师范专业,包括:美术教育、书法教育、设计教育3个专业方向)

  2、绘画专业(包括:中国画、油画、雕塑3个专业方向)

  3、动画专业(包括:图像媒体、动漫插画、交互媒体3个专业方向)

  4、视觉传达设计专业

  5、环境设计专业

  6、产品设计专业

  7、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

  联系电话:0791-88120622;学院网址:http://jxart.jxnu.edu.cn/

3、新闻与传播学院

江西师范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创始于1985年,初名教育传播系,是应江西省委、省政府要求,由国际著名传播学者、香港中文大学余也鲁教授提议并支持所创建。1996年更名为传播系,2000年晋升为传播学院,2017年再次更名为新闻与传播学院。2018年1月,经中共江西省委宣传部与江西省教育厅批准,江西师范大学和江西日报社共建新闻与传播学院。

学校是教育部和中宣部首批开展的新闻院系与新闻媒体单位互聘交流高校,是江西省普通本科高校卓越新闻传播人才教育培养基地。学院是中国新闻史学会理事单位、中国高校影视学会理事单位、中国传播学会常务理事单位、中国新闻史学会视听传播专业委员会理事单位、中国广告教育研究会常务理事单位、中国新媒体传播学会理事单位、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广告专业委员会理事单位、江西省传播学会秘书处单位、江西省广告协会广告学术委员会秘书处单位和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江西赛区承办单位。

学院现设有新闻学、广播电视学、广告学、教育技术学、广播电视编导等五个本科专业。现有一个艺术与文化传播二级博士点、一个新闻传播学一级学科硕士点、一个教育技术学二级学科硕士点、一个新闻传播学专业硕士点和一个现代教育技术学专业硕士点。教育技术学专业为江西省普通高校品牌专业,广告学专业为江西省普通高校品牌专业、特色专业和江西高等学校综合试点改革专业。学院是江西乃至全国新闻传播人才培养、新闻传播理论研究和新闻传播业务咨询、教育技术人才培养与师资培训、教育技术理论研究和教育技术咨询服务的重要基地。

学院有专职教师51人,其中教授11人,副教授25人,讲师15人。教师中有江西省高校中青年学科带头人3名,江西省高校中青年骨干教师5名,入选江西省新世纪**工程一、二层次2名,江西省高校教学名师1名,江西省“双千计划”人选1人,14名教师具有在国(境)外学习经历。近年来,学院教师科研成果丰硕,主持国家哲学社会科学课题15项、部委科研项目6项、省级科研项目40项、厅级科研项目26项、横向课题12项,在专业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400余篇,出版专著、教材28部。

学院具有良好的教学设施,建有多媒体教室、多媒体机房、非线性编辑机房、录音实验室、3D设计打印机房、媒体融合实验室、智慧教室等。实验中心配有最先进的数码摄影摄像器材、采访设备、非线性编辑机、虚拟演播室总资产近1000万元,可以满足各专业实践教学的需要。学院搭建了覆盖全媒体的实训平台,所有学生都可在平台上进行实训并得到相应的学分。学院的图书资料中心拥有中外文期刊60余种,专业图书资料3万余册。

学院树立了“德育为先,素质为本,能力为重,实践为用”的办学理念,确立了“乐学善思、知行合一”的学风建设目标,构建了基于项目的学生创新实践能力培养机制,形成了“以赛促学、以赛促教、赛学结合”的实践教学理念,积极探讨创新创意创业教育体系,学生课外科技活动成绩突出。学生作品4次获得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一等奖,学生摄制的纪录片《郭庆棻》是第22届北京大学生电影节入围参加终评的22部影片之一,两位同学在第十届“科讯杯”国际大学生影视作品大赛中获“2015年度大奖”(全国只有一个)和“BIRTV最佳纪录片奖”,一位同学在首届全国大学生经济新闻大赛中获专题报道类一等奖,一位同学在第二届全国高校廉政文化作品大赛中获网络新媒体类作品一等奖,一位同学在全国首届“中青•校媒奖学金”评选中,经过多层评审,成为全国10名获奖者之一。2017年12月我院参赛团队又获得第十五届“挑战杯”中国银行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终审决赛一等奖,2018年9月2016级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创作的《乌龙茶语》荣获第十一届中国大学生计算机设计大赛一等奖。

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成果显著,学院开设了金牌记者实验班、VR影视创作拔尖人才实验班,与广州暨南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开展3+1协同育人项目,学生进校后,可以参加相应项目选拔。《基于模拟职业化训练的新闻传播类专业实践教学模式研究与应用》和《以能力为主线,多向融通式的 “四元六化八制”新闻传播人才培养模式》教改成果获江西省教学成果一等奖。学院以学生的发展、成才和就业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注重加强学生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培养,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全面提高。学院多次被评为学生工作先进单位和就业工作先进单位。

学院重视国际化办学,与美国杜克大学、澳大利亚堪培拉大学、台湾世新大学签订了合作办学协议,在本科和硕士层面展开合作办学。

“十三五”期间,学院积极应对信息技术教育、文化产业及新兴媒体迅猛发展态势及其对人才的需求,依托学校的文科优势,努力建设成为特色鲜明、省内领先、在全国有一定影响力的新闻传播学院。

联系电话:0791-88120450;学院网址:http://cbxy.jxnu.edu.cn/

4、国际教育学院

国际教育学院成立于2001年,是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对外文化教育交流,发展留学生教育所创建。主要负责招收和培养赴外留学生,招收来华留学生,实施中外合作办学和境外办学,承担着学校教育国际化“桥头堡”和“试验区”作用。

学院坚持党的教育方针,立足国情省情校情,利用国外先进的教育理念和丰富的教育资源,不断提高办学水平,砥砺出“博采五洲、开物成务”的院训精神和“爱生尊师、开放进取”的优良院风。现有商务英语(跨国商务、国际会计、国际金融、跨国营销)和朝鲜语2个专业4个方向以及1个教育部中外合作办学(视觉传达设计)专业招收本科生,汉语言专业招收来华留学生。现有全日制本科生近1800人,各类来华留学生近100人,有4个二级学科硕士点(方向)。学院与30个国家、地区50多所大学有合作项目,获批2个国家留学基金委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1个外交部批准成立的江西师范大学中日韩合作研究中心和1个校级东南亚研究中心。

视觉传达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由江西师范大学与美国海波特大学合作举办,是经中国教育部批准的本科教育项目。目前该项目由江西师范大学国际教育学院和美术学院联合举办,两院共有教职工180余名,其中教授10人,副教授60人,博士52人(含在读)。教育部高等学校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2名,江西省赣鄱英才555工程人才2人,江西省学科带头人4人,江西省中青年骨干教师3人。教师获海外硕、博士学历的有30余人,90%的教师具有在国外留学、进修或访学的经历。还常年聘请外国专家及外籍教师10余人进行专业主干课程教学。

该项目学制四年,纳入国家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计划,专业代码为1305H,颁发中方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外方平面设计专业文学学士学位(赴海波特大学学习并修满学位学分者)。项目严格按照中国教育部中外合作办学的要求,引进美国海波特大学的优质教育资源,以及该校Graphic Design专业先进的课程体系和教学模式,让学生接受到国外优质的教育教学,在培养学生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同时,也培养其开阔的国际视野及良好的外语运用能力和跨文化交流能力。

江西师范大学与美国海波特大学将充分利用两校视觉传达设计专业优势教育资源并组建国内外一流的教师教育团队,深度渗透、交叉、融合,打造并形成“需、学、研、产”的国际化、开放式办学模式与育人特色,以国际设计师工作坊制定期邀请国内外知名专业设计人士走进课堂,结合国际专业赛事、创新创业实践项目、国际游学艺术考察等新型混合式教学形式打造国际设计师工作坊教学+国际专业赛事+创新创业实践项目+国际游学艺术考察育人特色,围绕文创产业、广告设计、包装设计、书籍装帧设计、企业品牌形象设计、新媒体设计等主要方向,为政府、国内外企业宣传策划部门、新闻出版传媒机构、广告公司等业务部门培育具有国际化视野、创意设计、策划管理技能,并具备视觉传达设计教学、科研工作潜力的德才兼备的国际型、复合型高素质专业人才。

联系电话:0791-88120460;学院网址:http://sis.jxnu.edu.cn/

四、报考方式

1、符合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的报名条件及生源所在省份的普通高招相关规定;按照当地招生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填报志愿。

2、报考美术类专业要具有一定美术专业基础,身体健康(无色盲、色弱)。

五、招生专业和招生省份(待各省招生主管部门批准)

学院

学制

专业

学费标准

拟招生省份

音乐学院

四年制本科

音乐学

9600元/年

江西、山西、湖南、安徽、河南、河北、浙江、福建

音乐表演

9600元/年

江西、山西、湖南、安徽、河南、河北、浙江、福建

舞蹈学

9600元/年

江西、山西、湖南、安徽、河南、河北、广西

播音与主持艺术

9600元/年

江西、山西、湖南、安徽、河南、黑龙江

表演(戏剧影视方向)

9600元/年

山西、湖南、河南

美术学院

四年制本科

美术学

9600元/年

江西、安徽、福建、甘肃、广东、广西、贵州、河北、河南、湖北、湖南、江苏、山东、山西、陕西、四川、浙江

绘画

9600元/年

视觉传达设计

9600元/年

环境设计

9600元/年

产品设计

9600元/年

服装与服饰设计

9600元/年

动画

9600元/年

新闻与传播学院

四年制本科

广播电视编导

9600元/年

江西、安徽、福建、甘肃、广东、广西、河北、河南、黑龙江、湖北、湖南、山东、山西、四川、浙江、天津、重庆

国际教育学院

四年制本科

视觉传达设计(中外合作办学)

25000元/年

江西、黑龙江、安徽、山东、四川

(注:①各省具体招生专业与计划,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信息为准;②收费标准以物价部门的批准结果为准。)

六、录取原则

1、 我校艺术类专业在江西省内按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的批次安排和相关要求录取,详细录取原则以我校2020年招生章程公布的为准。

2、我校艺术类专业在江西省以外招生省份的专业成绩使用生源地相应类别的艺术统考(联考)成绩,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统考(联考)成绩均须达到当地省份划定的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1)音乐学专业、音乐表演专业、舞蹈学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表演专业(戏剧影视方向):在符合国家普通高考政策的情况下,政审、体检及专业统考(联考)合格,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地所在省份划定的录取分数线,对投档到我校的考生,按考生统考(联考)专业成绩优先、遵循专业志愿原则录取;专业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文化成绩排位在前者优先。

(2)美术学专业、绘画专业、视觉传达设计专业、环境设计专业、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产品设计专业、动画专业、视觉传达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在符合国家普通高考政策的情况下,政审、体检及专业统考(联考)合格,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地所在省份划定的录取分数线,对投档到我校的考生,按考生综合分(综合分=高考文化成绩/高考总分×100×50%+统考(联考)专业成绩/统考(联考)专业总分×100×50%)优先、遵循专业志愿原则录取,综合分相同情况下,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在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均相同的情况下,文化成绩排位在前者优先。

(3)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在符合国家普通高考政策的情况下,政审、体检及专业统考(联考)合格,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地所在省份划定的录取分数线,对投档到我校的考生,按考生综合分(综合分=高考文化成绩/高考总分×100×60%+统考(联考)专业成绩/统考(联考)专业总分×100×40%)优先、遵循专业志愿原则录取,综合分相同情况下,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在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均相同的情况下,文化成绩排位在前者优先。

3、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所有艺术类录取考生入学报到后将开展入学专业复查。

七、院校代码、办学地址与联系方式

院校代码:10414

瑶湖校区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紫阳大道99号  邮编:330022

青山湖校区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北京西路437号  邮编:330027

联系部门与电话:江西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0791-88120152 88120151

学校网址:http://www.jxnu.edu.cn/, 招生网址:http://zs.jxnu.edu.cn/

八、最终招生计划和录取原则的细则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及江西师范大学招生章程为准。

江西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2020年4月9日

2020海南师范大学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简章

华东师范大学2020年艺术类招生简章(华东师范大学艺术类招生简章2021),2020海南师范大学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简章,第2张

2020海南师范大学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简章

一、学校概况

海南师范大学位于美丽的滨海旅游城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海口市,是海南省教育部共建高校、海南省重点大学,是中宣部批准的首批部校共建新闻学院高校。

学校前身可以追溯到清康熙四十四年(1705年)的琼台书院;1949年秋正式创建海南师范学院,是海南第一所公办高校;1952年在高等学校院系调整中更名为海南师范专科学校;1986年恢复海南师范学院建制;1999年与海南教育学院合并,成立新的海南师范学院;2007年更名为海南师范大学。2009年海南省政府将学校列为省重点大学进行建设。2015年学校被列为海南省政府和教育部共建高校。建校至今,已为社会培养了18万名基础教育师资和各类高级人才,被誉为“琼岛名校,教师摇篮”。

学校现有龙昆南和桂林洋两个校区,占地面积约3100亩。现有23个学院(其中本科教学学院21个),65个本科专业,2个博士后流动站,4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6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9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具有完整的本、硕、博及博士后人才培养体系。现面向全国31个省(市、区)及港澳台招生,在校学生2万余人,已从单一师范院校向教师教育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大学奋进!

学校师资力量较强,教育教学综合改革卓有成效,科研水平稳步提升,对外交流与合作力度不断加大。图书馆有丰富的纸质、电子图书资源,数据库36个,海南地方文献和古籍馆藏量列全省第一。学校入选教育部第二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是海南省唯一送选参评50所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的学校。学校具有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推荐资格,学生就业率92%以上,多年保持海南公办高校第一。学校更多详细情况可查阅海南师范大学官方网站:http://www.hainnu.edu.cn/。

二、学院简介

(一)美术学院

美术学院设在桂林洋校区,现有美术学、绘画、书法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等六个本科专业,其中绘画分设多个专业方向;具有2个一级学科硕士点:美术学、设计学,2个专业学位类别硕士点:教育硕士(学科教学美术)、艺术硕士;艺术设计(现分为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为国家级、省级特色专业;美术学专业为省级特色专业;《色彩》课程为省级精品课程;《花鸟画》课程为省第二批高校精品在线开放课程。

美术学院师资队伍实力雄厚,现有教师70余人,他们分别毕业于中央美术学院、中国美术学院、清华大学美术学院等全国重点艺术院校,其中具有高级职称教师40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33人。现有在校普通本科生、研究生1000余人,是海南省艺术人才培养、培训重要基地之一。2009年被教育部、财政部批准为“基于黎锦文化传承的艺术设计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2016年主办国家艺术基金“全国黎锦艺术设计人才培养”项目。2019年美术学院承办中国高校美术教师教育联盟·2019海口论坛。学院教师近年来共发表学术论文百余篇,出版著作、教材、画册百余部,理论研究硕果累累。有数百件设计成果被企业采纳,对国家和海南省的经济发展、精神文明建设做出了突出贡献。

美术学院现拥有苹果实验室、环艺实验室、服装实验室、陶艺实验室、版画制作实验室、模型实验室、视觉传达实验室、国画临摹实验室、数字媒体实验室、黎锦织造实验室、综合材料实验室、木工实验室、家具产品设计实验室等多间专业实验室,最大实验室面积160平方米,实验室总面积达2000余平方米;实验室拥有苹果电脑、激光切割机、大型木工雕刻机、绷网机、丝网印刷机、电窑、拉坯机、黎锦织造机、高清单反相机、图形工作站、专业机房电脑等各类先进的专业教学设备,设备总价值达755万元,极大地满足学院各专业综合实践教学需要。

美术学院师生参加各类科研、教学、创作比赛活动,成绩显著。在美术、书法、设计创作中,先后有数百件作品参加国家、部级展览,百余件作品在省级以上刊物公开发表,部分作品被中南海、毛主席纪念堂、中国美术馆等收藏,多件作品参加全国美展、设计展、书展,人民大会堂海南厅的国画、海南航空标志、博鳌亚洲论坛标志及其视觉形象、纪念建国天安门大型彩车设计、三亚国际旅游品牌形象设计均由美术学院教师设计。近几年,学生在各类比赛中获得优异成绩,其中60余人次获得国家级奖项,如:中国计算机设计大赛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全国藏书票暨小版画艺术展入围奖、优秀奖等;30余人次获得省部级奖项,如:海南省艺术设计优秀作品展-暨西海岸环境主题设计作品展金奖、银奖、铜奖;海南省第六届大学生艺术展演艺术作品类(美术、绘画、书法、设计等)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互联网+中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海南赛区银奖等;80余人次学生作品入选省部级以上作品展,如:全国书法篆刻作品展,全国行书作品展入展等。

美术学院积极探索国际交流与合作,提升国际化办学水准。与英国南安普顿大学温彻斯特艺术学院达成课程交流协议,该项工作目前在稳步推进。在与上海同济大学中意学院达成课程交流协议的基础上,学院选派学生赴意大利佛罗伦萨大学进行了短期的研修。这些活动增强了学院与国际艺术院校之间的交流与沟通,为学院深化国际化办学奠定了基础。

(二)音乐学院

音乐学院设在龙昆南校区,现有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学、舞蹈表演4个本科专业,其中音乐学专业为省级特色专业;有2个专业学位类别硕士点:教育硕士(学科教学音乐)、艺术硕士;音乐与舞蹈学被遴选为校级特色培育学科。学院是文化部民族民间文艺发展中心南海研究基地、海南民族艺术传承创新基地,现已发展为教学、实践与科研为一体的综合性办学实体机构。

学院建立了一支学缘结构合理、学历层次较高、职称比例协调,敬业进取的师资队伍。学院现有专任教师59人,其中具有高级职称教师33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36人,硕士生导师14人。近五年,发表学术论文170余篇,主持省部级课题20余项,举办专场音乐会、各类文艺演出200余场。学科总体水平在全省处于领先地位,尤其在黎族音乐研究与实践、音乐教师教育等领域在国内有较大影响。

学院拥有中外乐器103件、钢琴103架、雅马哈三角钢琴11架,价值190万斯坦威九呎演奏琴1架,琴房100间、排练厅5间、多媒体标准化教室7间;130平米的舞蹈教室5间,数码钢琴教室3间;并拥有设施完备的专用音乐厅及先进的录音棚。

音乐学院现有在校普通本科生、研究生900余人。近年来学生在艺术实践成果方面取得优异成绩,在全国第四届大学生艺术展演中,学院蓝韵合唱团合唱作品《捡螺歌》、舞蹈作品《耕海人》分别获得合唱专业组一等奖和舞蹈专业组一等奖,原创舞蹈《耕海人》还获得“优秀创作奖”并在闭幕式上演出。全国第五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中,学院合唱作品《新编赶鸟歌》荣获一等奖并在闭幕式上演出,舞蹈作品《南海前哨》和器乐作品《节日序曲》获得了二等奖。学院蓝韵合唱团应爱沙尼亚文化部和“第四届爱沙尼亚流行合唱节”组委会邀请参加了该合唱节,受到当地观众的好评。中央电视台新闻频道《朝闻天下》对此进行了深入报道。学院师生参加了由学院和海南省歌舞团有限责任公司联合创作的歌剧《南海哩哩美》的演出,该剧已经被列为海南省“中国梦”主题文艺创作重点项目,并被定位为第十一届中国艺术节的重点项目,获得海南省专业艺术最高政府奖“海南省文华奖”、2014-2016年度海南省优秀精神产品奖(海南省“五个一”工程)。由文化和旅游部与云南省人民政府共同主办的第12届全国舞蹈展演中,学院青年舞团携《南海前哨》精彩亮相,是海南省唯一入选本次全国展演的优秀舞蹈节目。“珠江•恺撒堡钢琴”2018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音乐教育专业本科学生基本功展示中,学院2015级音乐学专业金攀、廖昕祺、殷钰佳三位同学组成的代表团获得团体三等奖,金攀获得个人全能一等奖、自弹自唱单项奖、微课评比单项奖,廖昕祺获得个人全能三等奖、歌唱与钢琴伴奏单项奖、微课评比单项奖。

2018年海南师范大学青年交响乐团成立,乐团是海南省首支编制齐全的大学生交响乐团,由知名指挥家、教授侯润宇担任艺术总监、指挥,德籍华人音乐家、教授魏进复为艺术顾问,海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院长、教授曹时娟担任团长,62名演奏员均是音乐学院的青年教师和管弦乐专业在读学生。

此外,学院组建的大学生艺术团也多次远赴泰国、新加坡、台湾、俄罗斯、白俄罗斯、爱沙尼亚进行艺术交流活动。随着对外交流活动的广泛开展,学院建立了以白俄罗斯国立音乐学院、意大利米兰威尔第音乐学院为首批“本、硕”联合培养的合作学校,即考入海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的学生,能够达到对方合作院校的专业要求,各项表现突出,学院将选派赴境外进行硕士阶段的学习,达到合作学校毕业要求的可获得国外硕士学位、学历。

2020年学院将继续推进音乐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拟从2020年报考海南师范大学音乐学(声乐)及音乐表演(声乐)专业的学生中试点选拔6名基础好、能力强,具有良好发展潜质的优秀学生,享受每学年8800元/人奖学金(四年合计奖学金总额高达35200元),联合省外高校,打破传统单一的课堂授课形式,形成课堂教学、课外讲座、专家教学、社会调查、艺术实践为一体的培养模式。

(三)新闻传播与影视学院

新闻传播与影视学院设在桂林洋校区。学院有广播电视编导、广播电视编导(中俄合作办学)、表演三个艺术类本科专业,新闻学、广播电视学两个文史类专业,以及新闻与传播专业、艺术硕士(广播电视方向)两个专业学位硕士授予点。2013年12月经中宣部批准,学院被列入全国10所由地方党委宣传部和学校共建的试点学院之一。学院现有在职教职员工41人,其中教授7人,副教授12人,有博士学位教师15人,多位教师是海南影视家协会的理事,是海南省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厅聘请的电影电视剧审批评审专家,也是省内电视台的影视剧审片专家。

学院现有在校本科生744人,研究生38人,留学生10人。办学以来,为社会输送新闻传播、影视制作人才1150余名。学院非常重视与业界和国内外学界的交流,聘请了影视界多位著名人士进学校担任兼职教师;举办多场专业的大型活动,如北京电影学院联合举办国际大学生电影展演活动;与俄罗斯圣彼得堡电影电视大学联合开办影视编导本科专业等,为学生的专业学习提供了良好机会。近四年,学院学生共获得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微电影一、二等奖、国家计算机大赛微电影二等奖、 全国大学生广告大赛三等奖、“美丽乡村”国际微电影大赛全国十佳、海南省文联 “DV看海南”微电影大赛二等奖等国家、省、校级专业比赛奖项700余人(次)。

2016年经海南省委宣传部批准,学院设立了海南省新闻传播人才培训基地。2019年,学院与海南省文联共同设立海南影视创作研究与人才培训中心。学院有400平方米的现代媒体实验中心,还有一间400平方米全媒体交互式演播中心,设备配备超过一般省级电视台的水平;学院拥有专业高清摄录设备、高清单反照相机、航拍器材、VR设备、高清非编工作站、媒资系统、达芬奇调色工作站等专业教学实验设备,价值总额达1800万元。学院在海口市大学科技园有300平方米的学生影视剧工作坊,作为学生的创新创业平台,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

学院在专业建设上突出培养基础扎实、综合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人才;学科上研究方向相对集中,形成了应用、实用、特色鲜明的优势。总体目标是为社会培养高级应用型新闻传播及影视制作人才,在省内有相对优势、全国同类院校中有较高地位,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有较强服务能力、特色鲜明、综合实力强的部校共建新闻传播与影视学院。

三、就业前景

(一)美术学院

美术学专业毕业生适合到中、小学从事美术教育及教学管理工作,在各种设计、广告、装潢公司从事设计工作或到报社、杂志社从事美术编辑工作,以及在公务员系统担任与美术有关的工作。

书法学专业毕业生适合到中、小学及各类艺术培训机构从事书法教育及教学管理工作,在各级文博单位、文化艺术类企业、书画院等实体从事书法创作、鉴赏、编辑、管理等工作,以及在各行政部门、公务员系统担任与美术有关的工作。

绘画专业毕业生适合到大专院校、美术馆、艺术馆、画院等部门工作,在公共事业单位从事与美术有关的工作。

环境设计专业毕业生适合到各大城市的室内居住环境设计、商业空间设计等室内外设计领域公司工作,或各类设计院从事环境艺术设计研究、设计教育以及设计管理的工作。

视觉传达设计专业毕业生适合到各级各类策划、设计、制作等公司和相关单位从事艺术设计、广告策划制作、市场推广、美术编辑等工作。

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毕业生适合到各类服装品牌、服装服饰设计公司和工作室、服装院校、服装媒体等单位工作。

此外,毕业生还可以继续攻读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硕士学位。

美术学院毕业生基本功扎实、素质好、能力强、敬业爱岗、市场针对性强,深受各人才市场和用人单位欢迎,近年来就业率达90%以上。

(二)音乐学院

音乐学、音乐表演专业毕业生适应到大、中、小学从事音乐教育及教育管理工作,也适合在政府职能部门、公共事业单位从事文艺宣传、群众文化等与音乐有关的工作。

舞蹈学、舞蹈表演专业毕业生适合在大、中、小学从事舞蹈教育及教学管理工作,还适合在政府职能部门、公共事业单位从事文艺宣传、群众文化等与舞蹈有关的工作。

此外,音乐学院的毕业生还可以继续攻读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硕士学位。

音乐学院毕业生基本功扎实、素质好、能力强、敬业爱岗,市场针对性强,深受各人才市场和用人单位的欢迎,近年就业率达94%以上。

(三)新闻传播与影视学院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毕业生适合在广播电视台、网站、新媒体等传媒机构、影视制作传媒、企事业单位从事广播电视节目编导、策划、创作、编辑、制作以及宣传、管理等工作。

表演专业毕业生适合到歌舞剧团、群众艺术团体、广播电视媒体、网络媒体、影视制作公司、演艺公司、广告公司、文化传媒公司、音像出版机构、企事业宣传策划部门、学校电化教育部门等单位从事戏剧影视表演、声乐表演、舞蹈表演、影视节目策划、制作、编导及影视主持等方面工作,或到政府、企事业单位、学校从事对外宣传工作和艺术教育等相关工作。

此外,新闻传播与影视学院的毕业生还可以继续攻读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硕士学位。

新闻传播与影视学院毕业生基本功扎实、素质好、能力强、敬业爱岗、市场针对性强,深受各人才市场和用人单位欢迎,近年来就业率达97%以上。

四、招生计划

学院

招生专业(类)

招生计划

学制

学费

备注

美术学院

书法学(师范类)

60

四年(本科)

8800元/年

美术学(师范类)

60

四年(本科)

8800元/年

不组织校考,使用生源省专业统考或者校际联考成绩。

绘画(非师范)

40

四年(本科)

8800元/年

设计学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非师范)

100

四年(本科)

8800元/年

音乐学院

音乐学(师范类)

112

四年(本科)

8800元/年

音乐学、音乐表演专业合为音乐类,舞蹈学、舞蹈表演专业合为舞蹈类,入学后先按大类培养,一年后进行专业分流。

音乐表演(非师范)

31

四年(本科)

8800元/年

舞蹈学(师范类)

35

四年(本科)

8800元/年

舞蹈表演(非师范)

25

四年(本科)

8800元/年

新闻传播与影视学院

广播电视编导(非师范)

50

四年(本科)

8800元/年

不组织校考,使用生源省专业统考或者校际联考成绩。

广播电视编导(中俄合作办学)(非师范)

50

四年(本科)

57000元/年

表演(非师范)

20

四年(本科)

8800元/年

注:1.表中学费是2019年标准,2020年学费标准如有变化,以海南省物价局的文件为准;

2.表中计划数为拟定计划数,2020年招生计划将根据海南省下拨的招生计划总数及学校总计划分配情况最后确定。

五、专业考试

(一)按教育部文件要求,我校今年在以下省份设置现场专业校考点:

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学、舞蹈表演专业:贵州、江苏。

现场校考相关专业考试科目及分值如下:

学院

招生专业(类)

现场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分值

考试费用

音乐学院

音乐学

音乐表演

主项(声乐或器乐)

100

220元/人

听音

10

视唱

10

舞蹈学

舞蹈表演

自备表演剧目或组合

100

软开度、技术技巧测试

即兴表演

(二)我校今年在以下省份使用阳光高考平台“艺术类招生材料远程提交系统”组织实时网络视频校考,相关专业及省份如下:

1.书法学专业:山西、山东、河北、湖南、安徽;

2.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学、舞蹈表演专业:甘肃、湖南。

实时网络视频校考相关专业考试科目及分值如下:

学院

招生专业(类)

实时网络视频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分值

考试时间

考试费用

美术学院

书法学

创作

100

16-25分钟

190元/人

音乐学院

音乐学

音乐表演

声乐主项

100

4分钟

220元/人

音乐学

音乐表演

器乐主项

100

5分钟

舞蹈学

舞蹈表演

剧目片段表演

60

90秒

基本功展示:软开度、技术技巧测试

40

90秒

注:音乐学、音乐表演专业的实时网络视频校考分为声乐、器乐两类,考生缴一次考试报名费只需参加一类的考试科目。

(三)除校考省份外,我校艺术类本科专业拟在部分省份使用省统考或校际联考成绩录取,拟安排如下:

1.美术学、绘画、设计学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专业:河北、山西、江苏、安徽、山东、河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四川、贵州、陕西、甘肃;

2.书法学专业:广西、河南、海南、四川、贵州、甘肃;

3.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学、舞蹈表演专业:河北、山西、浙江、安徽、河南、江西、湖北、广东、海南、四川;

4.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河北、内蒙古、江苏、安徽、江西、山东、河南、湖南、广东、重庆、四川、陕西、甘肃;

5.表演专业:辽宁、安徽、河南、湖北、湖南、重庆、四川;

6.广播电视编导(中俄合作办学)专业: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黑龙江、江苏、安徽、江西、山东、河南、湖南、广东、重庆、四川、陕西、甘肃。

六、报考条件

1.除报考广播电视编导(中俄合作办学)专业的考生增加一个条件“必须同时取得高中毕业证书和会考成绩”外,所有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符合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的报考条件。

2.根据国家有关文件规定,凡有嗅觉迟钝、口吃、步态异常、驼背,面部疤痕、血管瘤、黑色素痣、白癜风的,不宜报考音乐表演、舞蹈表演、表演专业;凡有两耳听力均在3米以内,或一耳听力在5米另一耳全聋的,不宜报考音乐学专业;凡有重要脏器:肺、肝、肾、脾、胃肠等动过较大手术,功能恢复良好,或曾患有心肌炎、胃或十二指肠溃疡、慢性支气管炎、风湿性关节炎等病史,不宜报考舞蹈学专业;报考美术学、绘画、设计学类、广播电视编导、广播电视编导(中俄合作办学)专业的考生要求无色盲;

3.若生源省艺术类专业计划不分文理,则我校执行生源省的规定,文理兼招;若生源省艺术类专业区分文理计划,但允许文理计划互调,则我校美术学、书法学、绘画、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学、舞蹈表演、广播电视编导、广播电视编导(中俄合作办学)、表演专业招收艺术类文科考生,艺术类文科生源不足则调整录取艺术类理科考生,设计学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专业招收艺术类理科考生,艺术类理科生源不足则调整录取艺术类文科考生;若生源省艺术类专业严格区分文理计划,且不允许文理计划互调,则我校美术学、书法学、绘画、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学、舞蹈表演、广播电视编导、广播电视编导(中俄合作办学)、表演专业只招收艺术类文科考生,设计学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专业只招收艺术类理科考生。

七、专业校考报考办法

1.在我校设置了专业校考点的省份,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艺术类专业校考,不得跨省考试及重复考试。

2.各省参加校考的考生均按本省的相关规定执行。在各省规定的报名时间内,考生需按照生源省相关规定要求提供有效证件及资料报名。

3.音乐学、音乐表演专业校考按主项分声乐、器乐两类专业校考,主项不同,专业校考科目不同,考试成绩不互通;考生按声乐类、器乐类报名缴费参加专业校考,可根据自己所报主项兼报音乐学和音乐表演两个专业,每类专业校考只需缴一次考试报名费,音乐学和音乐表演专业考试成绩互通。

4.舞蹈学、舞蹈表演专业校考按舞蹈类设专业校考;考生可兼报舞蹈学和舞蹈表演两个专业,只需缴一次考试报名费,舞蹈学、舞蹈表演专业考试成绩互通。

5.校考报名时,各类考试只需缴一次报名费且只能参加一次专业考试。因考生个人原因多交的考试费,我校将不退还;因考点组织管理的问题,考生某类考试参加了多次,我校只认考生参加第一次的校考专业成绩。

八、校考成绩公布及查询

1.专业校考成绩按校考总成绩分省份、类别从高到低排序。

2.各省各专业/类按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4倍划定入围考生名单。所有应试考生的专业校考成绩都在海南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http://zhaosheng.hainnu.edu.cn/)上公布。专业校考成绩公布时间:拟于4月30日前公布,如有变化将另行在我校招生信息网上公告。请考生凭本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在以上指定网址自行查询;

3.我校将按规定将校考入围考生名单报教育部全国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信息交互系统及各省级招生部门备案,并在海南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上公示,不再邮寄专业校考合格证。

九、录取办法

1.考生须在生源地报名参加2020年全国普通高考统一文化课考试;

2.在我校组织专业校考的省份,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需在文化课成绩符合所在省艺术类出档条件的前提下,取得我校在当地组织的专业校考的入围资格(如果所在省组织艺术专业统考,考生还须按照所在省规定同时取得所在省统考合格证);对我校未组织艺术专业校考但投放了招生计划的省份,考生需符合所在省艺术类出档条件,专业成绩采用该省当年的艺术专业统考成绩(如所在省未组织该专业省级统考,则使用该省该专业校际联考成绩),有志愿者优先;

3.美术学、书法学、绘画、设计学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广播电视编导、表演专业按照综合成绩分类分别排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综合成绩相同,优先录取专业成绩高者,再相同则按语文、外语、数学的顺序,优先录取单科成绩高者)。各专业综合成绩折算规则如下:

专业名称

综合成绩折算规则

美术学

综合成绩=文化成绩*70%+专业成绩*30%

书法学

绘画

综合成绩=文化成绩*50%+专业成绩*50%

设计学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

广播电视编导

表演

声乐类(音乐学、音乐表演)、器乐类(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类(舞蹈学、舞蹈表演)专业按照专业成绩,分类分别排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专业成绩相同,有志愿者优先录取,再相同则录取文化成绩高者,再相同则按语文、外语、数学的顺序,优先录取单科成绩高者)

广播电视编导(中俄合作办学)为高收费专业,只录取填报该专业志愿的考生。按照填报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文化成绩相同,优先录取有俄语成绩的考生,如相同则录取专业成绩高者,再相同则按照外语、语文、数学的顺序,优先录取单科成绩高者)。

十、联系方式

(一)地址及邮编

1.龙昆南校区: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龙昆南路99号海南师范大学,邮编:571158;

2.桂林洋校区: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校际一号路3号海南师范大学,邮编:571127。

(二)联系电话

1.学校招生就业处:0898-65888710

2.美术学院:0898-65812670

3.音乐学院:0898-65813072、0898-65813570(传真)

4.新闻传播与影视学院:0898-32165561

(三)网址

1.海南师范大学:http://www.hainnu.edu.cn

2.海南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http://zhaosheng.hainnu.edu.cn/

3.海南师范大学美术学院:http://msxy.hainnu.edu.cn/

4.海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http://yyxy.hainnu.edu.cn/

5.海南师范大学新闻传播与影视学院:http://xwmt.hainnu.edu.cn/

华东师范大学2020年艺术类招生简章(华东师范大学艺术类招生简章2021),2020海南师范大学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简章,第3张

2020沈阳大学艺术类招生简章

华东师范大学2020年艺术类招生简章(华东师范大学艺术类招生简章2021),2020沈阳大学艺术类招生简章,第4张

2020沈阳大学艺术类招生简章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1.学校全称:沈阳大学

2.办学地点及校址:沈阳市大东区望花南街21号

3.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

4.办学层次:本科

5.办学形式:全日制

6.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52.8万平方米(约合791.4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21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8.9平方米;生师比13.4:1;专任教师1194人,其中具有副高级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62.5%,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75.1%;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23941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14068.7元;图书175.5万册,生均图书103.1册。

二、艺术类招生计划说明

学校招生计划按照辽宁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三、艺术类专业设置说明

专业

代码

艺术类

专业名称

科 类

授予学

位门类

学费

(元/年•生)

备注

1

130201

音乐表演

4

艺术文

艺术学

10000

2

130202

音乐学

4

艺术文理

艺术学

5000

师范类

3

130305

广播电视编导

4

艺术文理

艺术学

10000

4

130309

播音与主持艺术

4

艺术文理

艺术学

10000

5

130402

绘画

4

艺术文

艺术学

10000

6

130406

中国画

4

艺术文

艺术学

10000

7

130502

视觉传达设计

4

艺术文理

艺术学

10000

8

130503

环境设计

4

艺术文理

艺术学

10000

9

130504

产品设计

4

艺术文理

艺术学

10000

10

130506

公共艺术

4

艺术文理

艺术学

10000

四、颁发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本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沈阳大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达到沈阳大学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沈阳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对于师范类本科毕业生须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方可获得相应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证。

五、收费情况说明

1.学费和住宿费收取标准

学费按照沈阳市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取。住宿费根据学校住宿条件和辽宁省物价局审批的1000元—1200元/年/生标准收取。

2.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办法

依据《沈阳大学学费收缴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学生缴纳学费、住宿费后,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和住宿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3.给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学校实行奖、助学金及助学贷款制度如下:

奖学金。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学年;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人/学年;宝钢奖学金10000元/人/学年;市长奖学金6000元/人/学年;校长奖学金5000元/人/学年;校级奖学金:一等2000元/人/学年、二等1000元/人/学年、三等600元/人/学年(其中艺术类学生一等3500元/人/学年、二等1500元/人/学年、三等800元/人/学年),学校另设单项奖学金和校级优秀学生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

助学金。国家助学金:一等4000元/人/学年、二等2500元/人/学年,市政府奖、助学金:一等1500元/人/学年、二等750元/人/学年、助学金500元/人/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学年,以及由社会各界在学校设立的各种奖、助学金等。

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可在生源地办理国家助学贷款。

学费减免:孤儿大学生减免其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

各学院成立学院奖助学金评审小组,各学院奖助学金评比结束后,将奖助学金评比结果通过学院宣传板和学院网站公示一周。

六、录取办法说明

1.院校志愿及录取

辽宁省:美术类在辽宁省艺术类本科批第一阶段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其它艺术类专业在辽宁省艺术类本科批第二阶段实行有序志愿投档录取模式。

其他省份:根据教育部及各省招考委制定的招生政策要求,决定是否实行平行志愿录取。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对于不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份,实行有序志愿投档录取模式,当院校第一志愿未录取满额,接收院校第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

我校各个艺术类专业对外语语种和外语小分没有限制。

2.投档比例

辽宁省:美术类专业在辽宁省艺术类本科批第一阶段录取,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模式,投档比例原则上为100%;其它艺术类专业在辽宁省艺术类本科批第二阶段录取,实行有序志愿投档模式,投档时根据考生志愿顺序将报考我校的文化课成绩合格考生档案全部提供给我校。

其他省份:省外艺术类按生源所在省的所属批次控制分数线上投档,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为100%;实行有序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

3.录取原则及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艺术类各专业使用考生所在省份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相应的统考(联考)成绩。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分数优先,按照该省平行志愿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实行有序志愿投档的省份,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志愿优先,按以下各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择优录取(内蒙古自治区按其规定的录取原则执行)。

音乐学(师范类)专业: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专业课成绩+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内蒙古自治区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成绩×40%+专业成绩×60%)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辽宁省招收美声钢琴、民声钢琴考生)。

音乐表演专业:按统考专业合格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无统考省份承认其他本科院校音乐表演专业校考合格成绩,按考生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招收文科考生)。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总分×100×70%+专业成绩÷专业课总分×100×30%)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总分×100×50%+专业成绩÷专业课总分×100×50%)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美术类专业: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2+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绘画、中国画专业招收文科考生)。

备注:以上所有省份的艺术类考生专业成绩或者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照考生文化课成绩高低择优录取(美术类按专业成绩),若文化课成绩再相同,按照考生数学、语文、外语三科成绩之和择优录取。专业安排实行志愿优先的专业,无专业级差分数。

4.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

按照各省文件精神,执行各省招考委关于高考加分、降分投档录取政策。

5.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考生针对体检要求填报专业,对肢体残障的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高考成绩达到录取标准,则予正常录取,不符合体检要求的考生不予录取。

6.联系电话、网址

联系电话:024-62721597、62268563、62268564

网  址:https://syuzsjy.syu.edu.cn

沈 阳 大 学

二〇二〇年一月七日

2023年北京师范大学艺术类招生简章

华东师范大学2020年艺术类招生简章(华东师范大学艺术类招生简章2021),2023年北京师范大学艺术类招生简章,第5张

2023年北京师范大学艺术类招生简章已经公布,主要包含招生专业、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收费标准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北京师范大学2023年艺术类本科招生简章

北京师范大学是国家重点建设的 “双一流”建设(A类)高校,其艺术学科地位独具、历史悠久,是国内高等艺术教育的先驱。艺术与传媒学院下设影视传媒系、音乐系、舞蹈系、美术与设计系、书法系、数字媒体系和艺术学系。2023年各艺术类专业计划招收本科生133人,文理兼收,学制四年。

一、招生专业及计划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招生计划(人)

招考方式及招生地区

130202

音乐学(钢琴)

9

校考:面向全国招生,不做分省计划。

130202

音乐学(声乐)

仅招:美声唱法、民族唱法

8

130202

音乐学(器乐)

仅招:琵琶、二胡、古筝、笛子

9

130205

舞蹈学

30

130405T

书法学

11

统考:河南、湖南、广东、山东、河北、山西、安徽

130508

数字媒体艺术

14

统考:北京、浙江、山东、河北、辽宁、天津

130304

戏剧影视文学

30

高考:北京、江苏、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四川、浙江、山东、河北、辽宁

130401

美术学

11

统考:北京、山东、湖南、安徽、甘肃、河南、河北、云南

130501

艺术设计学

11

统考:北京、山东、辽宁、黑龙江、湖南、安徽、湖北、河北

注:招考方式为高考的专业,直接使用高考成绩录取;招考方式为统考的专业,使用对应艺术类省级统考成绩及高考成绩录取。具体招生计划以各省份招生考试机构公布为准。

二、招生对象及条件

1.符合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中有关报名条件。

2.舞蹈学专业考生须于2001年9月1日之后出生,女生身高不低于160cm,男生身高不低于170cm。

3.色觉异常II度(俗称色盲)考生不予报考美术学、艺术设计学、数字媒体艺术专业,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考生不宜报考美术学、艺术设计学、数字媒体艺术专业。

三、网上报考(校考专业)

1.报名及缴纳初试费:

2023年2月13日17:00前,所有考生均须登录网上报名系统(https://gaokao.chsi.com.cn/zzbm/yslbm/)进行报名,并按要求上传照片,填写、提交、打印《北京师范大学2023年艺术类申请表》。各专业(方向)初试费100元。

特别说明:所有专业(含招考方向)均不得兼报。

2.查询提交专业作品视频要求并按要求上传相关材料:

2023年2月16日10:00起,考生须通过在线考试系统(https://bm.chsi.com.cn/yszp/stu/)查看提交专业作品视频及相关材料要求,须于2月20日10:00前完成专业作品视频等材料并上传,详细要求以在线考试系统说明为准。

3.查询初试结果并确认考试:

3月中旬,所有考生均须登录网上报名系统(https://gaokao.chsi.com.cn/zzbm/yslbm/)查询初试结果。初试合格考生线上确认参加考试,并缴纳复试费,各专业(方向)复试费80元。未按要求缴费者视为放弃考试资格。具体安排以届时发布通知为准。

四、专业考试(校考专业)

1.考试要求:

(1)初试:报名成功考生须按要求通过在线考试系统(https://bm.chsi.com.cn/yszp/stu/)进行身份核验并按时提交专业作品视频及相关材料,专业作品视频等材料详细要求以在线考试系统说明为准。

(2)复试: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等,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专业考试,详见届时通知。

2.考试时间、地点

(1)初试:2月16日10:00开始,各专业具体要求以在线考试系统说明为准;

(2)复试:预计3月下旬,具体时间、地点以届时通知为准。

3.考试内容及分值:

特别提醒:1)初试各专业须录制并提交的专业作品视频等材料相关具体要求详见在线考试系统说明,2月16日10:00开放查询;2)复试如因疫情等原因无法组织现场考核,学校将做出相应调整,具体安排以学校后续发布相关通知为准。

(1)音乐学专业(钢琴、声乐、器乐)

招考方向

初试(合格/不合格)

复试(满分750分)

面试(满分500分)

笔试(满分250分)

钢琴方向

古典奏鸣曲快板乐章一首(海顿、莫扎特、贝多芬)

①技术性练习曲一首

②乐曲一首(中外乐曲不限,勿与初试曲目重复)

①乐理与音乐常识(笔试,150分):

乐理(90分)

音乐常识(60分)

②练耳笔试(100分)

声乐方向

歌曲一首(中外艺术歌曲或歌剧咏叹调)

歌曲一首(中外艺术歌曲或歌剧咏叹调)(勿与初试曲目重复)

伴奏要求:初试录制时可使用现场钢琴伴奏,或伴奏带;复试要求现场钢琴伴奏,如因考试方式调整等可使用伴奏带,以届时通知为准。

器乐方向

乐曲一首

(1)乐曲一首(勿与初试曲目重复)

(2)现场视奏 (五线谱视奏)

要求:自带乐器,演奏不可带任何形式伴奏

说明:

1)考试曲目以网上报名时在个人陈述中所填报的曲目为准,报名时务必准确填写,现场考试时不得自行更改。

2)考生如缺考上述任何一项考试,将取消合格资格。

3)钢琴、声乐、器乐方向一律要求背谱演奏/演唱。

(2)舞蹈学专业

初试(合格/不合格)

复试(满分750分)

面试(满分550分)

笔试(满分200分)

①技术技巧组合(含软开度、跳、转、翻、控制等技能;不超过2分钟);

②自备剧目1(时长不超过3分钟)。

①技术技巧组合(250分),内容可与初试相同;

②自备剧目2(300分),音乐自带U盘,时长不超过3分钟,内容不得与初试自备剧目1相同。

舞蹈作品分析(200分),考察考生的舞蹈艺术常识和文字表述能力。

五、录取规则

1.考生均须参加本省组织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以下简称文化课考试)。

2.校考专业:音乐学、舞蹈学

(1)所报考校考各专业(含招考方向)有对应艺术类省级统考的,考生须参加该专业对应艺术类省级统考且合格。

(2)校考各专业(含招考方向)均面向全国招生,不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3)校考各专业(含招考方向)依据校考成绩(满分750 分),由高到低分专业(含招考方向)按不超过该专业(含招考方向)上一年度录取人数4倍的比例发放合格资格。

(4)校考各专业(含招考方向)加设文化课单科(按满分150 分计)和文化课成绩总分(不含政策性加分,下同)录取控制分数线,具体要求如下:

招生专业

文化课总分要求

单科要求

语文

外语

音乐学(含钢琴、声乐、器乐)

达到考生所在省份同科类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线

70

70

舞蹈学

70

50

(5)校考各专业(含招考方向)在文化课考试和专业考试成绩合格的基础上,按报考考生文化课成绩(不分文理科,满分750 分)和专业考试成绩(满分750分)之和形成的综合成绩,分专业(含招考方向)由高到低排队(综合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照专业考试成绩由高到低排队)确定拟录取名单。

3.书法学专业考生须参加各省份书法学对应省级统考,统考合格考生在高考文化课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不低于考生所在省份同科类(文/理科)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及实施高考改革省份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参照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特殊类型招生控制分数线或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相关规定执行)90%,且高考语文不低于105分(满分150分),外语不低于80分(满分150分)的条件下,按照进档考生的书法学专业对应省级统考成绩择优录取。

4.数字媒体艺术专业考生须参加各省份数字媒体艺术专业对应省级统考(美术学和设计学类),统考成绩不低于总分70%的考生,在高考文化课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不低于考生所在省份同科类(文/理科)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及实施高考改革省份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参照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特殊类型招生控制分数线或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相关规定执行),且高考语文不低于100分(满分150分),外语不低于100分(满分150分)的条件下,按照进档考生的数字媒体艺术对应省级统考成绩与文化课成绩以3(专业课):7(文化课)的比例构成的综合成绩择优录取。

5.美术学、艺术设计学专业考生须参加各省份美术学、艺术设计学专业对应省级统考,统考合格考生在高考文化课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不低于考生所在省份同科类(文/理科)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及实施高考改革省份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参照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特殊类型招生控制分数线或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相关规定执行)90%的条件下,按照进档考生的美术学、艺术设计学专业对应省级统考成绩择优录取。

6.戏剧影视文学专业考生无需参加各省艺术类省级统考,报考考生在高考文化课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不低于考生所在省份同科类(文/理科)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及实施高考改革省份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参照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特殊类型招生控制分数线或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相关规定执行)的条件下,按照进档考生的高考文化课成绩及专业志愿择优录取。

六、学费

按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审核、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复,我校艺术类学生学费标准为:艺术设计学专业10000元/学年,其他各专业8000元/学年。

七、校址及联系方式

1.校址:北京市新街口外大街19号,邮政编码:100875

2.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10-58807962

网 址:https://admission.bnu.edu.cn

3.艺术与传媒学院

联系电话:010-58809248

网 址:http://www.art.bnu.edu.cn

4.纪检监察办公室

联系电话:010-58807862

特别说明:

1.各位考生、家长应详细阅读,并充分理解、认可本简章所述的各项考试、录取规则等有关要求后再进行报名。

2.本简章未尽事宜后续通知。如遇教育部等相关政策调整,以最新通知为准。

北京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北京师范大学艺术与传媒学院

2023年1月

附件下载

艺术与传媒学院学科专业介绍.pdf

艺术类专业与省级统考子科类对照表.pdf

点击下载附件:https://admission.bnu.edu.cn/zsxx/138672.html

2023年哈尔滨师范大学艺术类招生简章

华东师范大学2020年艺术类招生简章(华东师范大学艺术类招生简章2021),2023年哈尔滨师范大学艺术类招生简章,第6张

2023年哈尔滨师范大学艺术类招生简章已经公布,主要包含招生专业、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收费标准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哈尔滨师范大学2023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一、学校概况

学校名称:哈尔滨师范大学

学校代码:10231

办学类型:国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上级主管部门为黑龙江省教育厅

办学层次:本科、研究生教育

颁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学校名称:哈尔滨师范大学

办学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利民经济开发区师大路1号(松北校区)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和兴路50号(江南校区)

学校简介:

哈尔滨师范大学坐落于素有“冰城夏都”美誉的历史文化名城哈尔滨,是黑龙江省教育、艺术、人文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的重要人才培养基地和科学研究基地,是黑龙江省属重点建设的高水平大学,是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学校是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高校,是教育部“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高校。

哈尔滨师范大学创建于1951年。其前身是肇始于1929年创办的东省特别区美术专门学校,1947年更名为松江省立行知师范学校。后经历哈尔滨师范专科学校(1951—1956年)、哈尔滨师范学院(1956—1980年)等重要发展时期,1980年定名为哈尔滨师范大学。

学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弘扬以“行知精神”为代表的大学文化,践行“学高为师,身正为范”的从师准则,秉承“敦品励学,弘毅致远”的校训精神,坚持立德树人、提高质量、创新发展。学校先后荣获“黑龙江省文明单位标兵”、“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全国文明单位”、“全国文明校园”等荣誉称号。  

学校在哈尔滨市有三个校区,占地面积154.7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51.9万平方米,固定资产近29.5亿元,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4亿余元。建有以校史馆、文博馆为核心的四馆一体的展览中心。图书馆馆藏文献总量1200余万册,是“全国重点古籍保护单位”。

学校设有25个学院(部),80个本科招生专业,建有一批省级重点一级学科(群)和省级领军人才梯队。学校具有完备的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体系,有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0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1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类别12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5个,是全国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基地。

学校艺术类专业设置齐全,学科实力突出,具有完备的艺术类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体系。我校拥有黑龙江省唯一的美术学一级学科博土点(东三省仅有2所院校具有),6个二级学科博士点,19个一级、二级学科硕士点,6个专业硕士点,建有省级重点一级学科(群)和省级重点人才梯队。有美术学、音乐表演、音乐学、绘画、服装与服饰设计、广播电视编导、表演、动画、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舞蹈编导、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中国画、书法学、播音与主持艺术、摄影、工艺美术、数字媒体艺术、雕塑、录音艺术20个艺术类本科专业。

学校设有美术学院、音乐学院、传媒学院和国际美术学院,拥有一支高水平艺术类专业教师队伍。现有艺术类专任教师436人,其中教授、副教授250人,博士、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183人。现有国家“”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1人、中宣部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1人,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3人,龙江学者、省级优秀中青年专家、省文化名家暨“六个一批”理论人才、省级教学名师等省级优秀人才15人,艺术类专业在校博士研究生46人、硕士研究生838人,本科生6905人。

学校充分利用自身优势,坚持走国际化办学道路。努力提高国际化办学水平,先后与俄罗斯、日本、韩国等国家的高校、科研机构建立了密切的教育科技合作与学术交流关系。学校与俄罗斯莫斯科国立苏里科夫美术学院联合成立了哈尔滨师范大学国际美术学院。

学校大力支持地方教育事业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连续多年承办“哈夏”音乐会等大型专场演出,建成黑龙江现代文化艺术产业园区和哈尔滨国际油画交易中心,积极推动文化强省建设。

二、招生省份及专业

1.美术学院

招生省份

招生专业

备注

黑龙江

美术学、美术学类(绘画、雕塑)、设计学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工艺美术)、中国画、书法学

专业课使用招生省份统考成绩

安徽

美术学

广东

美术学

河北

环境设计、绘画、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中国画

河南

服装与服饰设计、绘画、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中国画、书法学

湖北

绘画、工艺美术

湖南

视觉传达设计、中国画

吉林

服装与服饰设计

江苏

环境设计、绘画、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

江西

雕塑、绘画、美术学、中国画

辽宁

服装与服饰设计、环境设计、绘画、美术学、工艺美术

山西

雕塑、书法学

陕西

环境设计、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

四川

书法学

浙江

环境设计、绘画、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

山东

雕塑、环境设计、绘画、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中国画、工艺美术、书法学

2.音乐学院

招生省份

招生专业

备注

黑龙江

音乐学(师范类)、音乐学(非师范)、音乐学(少数民族非遗传承)、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舞蹈编导

音乐表演(美声)、音乐表演(民歌)、音乐表演(流行)

音乐表演(钢琴)、音乐表演(双排键)、音乐表演(手风琴)、

音乐表演(大管)、音乐表演(大提琴)、音乐表演(小提琴)、

音乐表演(扬琴)、音乐表演(单簧管)、音乐表演(萨克斯)、

音乐表演(二胡)、音乐表演(电贝斯)、音乐表演(电吉他)、

音乐表演(琵琶)、音乐表演(架子鼓)、音乐表演(双簧管)、

音乐表演(唢呐)、音乐表演(中提琴)、音乐表演(马林巴)、

音乐表演(大号)、音乐表演(大阮)、音乐表演(低音提琴)、

音乐表演(古筝)、音乐表演(柳琴)、音乐表演(小号)、

音乐表演(圆号)、音乐表演(中阮)、音乐表演(竹笛)、

音乐表演(竖琴)、音乐表演(长笛)、音乐表演(长号)、

音乐表演(笙)、音乐表演(民族打击乐)

专业课使用招生省份统考成绩

河北

音乐表演(钢琴)

福建

音乐学(师范类)

广东

音乐学(师范类)

吉林

音乐学(师范类)

云南

音乐学(师范类)

内蒙古

舞蹈编导

湖南

音乐表演(美声)、音乐表演(民歌)、音乐表演(流行)

音乐表演(唢呐)、音乐表演(双簧管)、音乐表演(中提琴)、

音乐表演(扬琴)

辽宁

音乐表演(钢琴)、音乐学(师范类)

海南

舞蹈编导

山东

音乐表演(板胡)、音乐表演(二胡)、音乐表演(大提琴)

音乐表演(琵琶)、音乐表演(中阮)、音乐表演(双排键)

音乐表演(大管)、音乐表演(钢琴)、音乐表演(低音提琴)

音乐表演(古筝)、音乐表演(笙)、舞蹈编导

3.传媒学院

招生省份

招生专业

备注

山东

播音与主持艺术

专业课使用招生省份统考成绩

广播电视编导

河南

广播电视编导

安徽

摄影

河南

河北

动画

河南

江西

山东

内蒙古

黑龙江

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摄影、动画、数字媒体艺术

黑龙江

表演

专业课使用校考成绩

录音艺术

4.国际美术学院

招生省份

招生专业

备注

黑龙江

绘画(油画)、绘画(版画)、雕塑

专业课使用招生省份统考成绩

福建

四川

三、报考条件

1.考生须符合2023年高考报名条件,且必须参加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高考报名(具体按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艺术类报考要求执行)。

2.考生身体健康,符合国家规定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标准。

3.考生须参加报考专业所属类别的省级统考,专业成绩合格且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省份规定控制分数线。

四、招生计划

1.使用省统考成绩各专业招生计划数详见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招生计划。

2.使用校考成绩各专业拟定招生计划如下(最终以黑龙江省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省份

专业

拟定计划数

考试形式

合格证比例

黑龙江省

表演

50

校考

1:4

录音艺术

30

校考

1:4

五、考试安排

1.各省艺术类专业统考由各省招生考试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2.由我校组织的校考有关报考时间、考试地点、考试说明等相关事宜将在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于报考前另行通知。

六、录取规则

我校各专业均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不设专业志愿级差,没有男女比例限制。

1.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在高考文化课成绩及省统考专业课成绩达到所在省艺术类投档控制分数线的进档考生中,根据考生志愿分专业按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分数相同考生,以语文成绩、外语成绩、数学成绩的次序,单科高者优先录取。

2.表演专业

在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黑龙江省艺术类投档控制线及校考专业课成绩合格的进档考生中,按照校考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的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高者优先录取,高考文化课成绩也相同时,以语文成绩、外语成绩、数学成绩的次序,单科高者优先录取。

3.录音艺术专业

在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黑龙江省艺术类投档控制线及校考专业课成绩合格的进档考生中,按高考文化课成绩(不区分艺术文、理)与专业课成绩折合成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成绩分数相同的考生,专业课成绩分高者优先录取,专业课成绩也相同时,分别以语文成绩、外语成绩、数学成绩次序,单科高者优先录取。

综合成绩计算公式:综合成绩=(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满分×高考文化课满分)×60%+高考文化课成绩×40%。

4.其它艺术类专业

高考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省级统考成绩均达到考生所在省艺术类投档控制分数线,在按照所在省投档规则投档的进档考生中,根据考生志愿分专业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的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高者优先录取,高考文化课成绩也相同时,以语文成绩、外语成绩、数学成绩的次序,单科高者优先录取。

七、其它事项

1.新生入学后学校将组织入学资格审查及专业复核,不合格者按教育部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2.咨询电话:0451-88067377

3.办学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和兴路50号。

4.本科招生信息网:http://zsb.hrbnu.edu.cn/

5.如遇有关上级部门政策变化,按上级部门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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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称:《华东师范大学2020年艺术类招生简章(华东师范大学艺术类招生简章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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