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依纯本人需要为《好想谈恋爱》舞台设计疑似抄袭负责吗?
一、事件核心事实
2026年6月21日,浙江卫视《国乐无双》节目中单依纯演唱的《好想谈恋爱》引发争议。网友逐帧对比发现,该舞台的灯光氛围、布景造型、伴舞队形及舞蹈演员姿势等元素,与日本歌手安室奈美惠2016年单曲《Mint》的MV画面高度相似。安室奈美惠粉丝随即发起维权,要求节目组给出解释,相关话题迅速登上微博热搜。
争议焦点集中在舞台的视觉设计层面,而非单依纯的演唱内容本身。网友发布的对比图显示,两个作品在群舞编排、灯光色调、舞台构图、镜头调度等方面存在高度重合。

二、责任归属的多方观点
1. 主流舆论:舞台设计由节目组主导
大量网友指出,综艺节目的舞美、灯光、伴舞编排、服装造型等视觉方案,通常由节目组制作团队全权策划与执行,并非艺人的职责范围。单依纯在节目中仅负责歌曲演唱,并未参与舞台前期创意构思。
粉丝梳理出的时间线显示:节目录制于6月29日,单依纯在28日晚彩排时才第一次见到完整舞美,并于当晚开始学习舞蹈动作,执行时间仅有48小时。单依纯本人的工作室vlog也证实,她到现场彩排时才首次看到舞美,此前对方案并不知情。
有舞蹈行业从业者指出,综艺节目的伴舞排练流程通常是:编舞师与替身演员排练,艺人仅在临近录制时参与合走位,全程不参与舞蹈编排设计。
2. 法律视角:演出组织者为第一责任人
律师李振武发文指出,演唱会、综艺节目的舞台整体通常不属于著作权法规定的任一作品类型,但其中的构成元素——舞台设计、灯光视觉效果、服装道具造型,若满足“独创性”和“表达”要件,可能受版权保护。
侵权判定需遵循“接触+实质性相似”原则,过滤公有领域元素后对独创性表达进行专业比对。若最终认定侵权,根据《著作权法》第三十八条,演出组织者是版权合规的第一责任人,艺人个人对舞美设计的把控能力有限,最终责任大概率落在节目组身上。
律师特别指出,从目前流传的对比截图来看,尚无法得出是否抄袭的结论,需依靠司法和鉴定机构的专业判断。
3. 不同声音:艺人团队应承担审核义务
也有部分网友认为,艺人作为舞台的最终呈现者,其经纪团队有义务提前对接节目组、核验舞台全套方案,规避版权风险。有评论指出:“无事总监制,有事小女孩”的切割态度难以服众,老练的歌手通常会提前确认舞台各方面细节。
此外,部分网友将此次争议与单依纯此前涉及《李白》改编的版权纠纷相联系,认为其团队存在系统性疏漏。
三、安室奈美惠粉丝的维权指向
值得注意的是,安室奈美惠粉丝的维权诉求明确指向节目组而非单依纯本人。有粉丝代表发帖强调:“事件直接责任方应为该舞台的总监制/总设计团队,单依纯女士及其演艺团队作为舞台呈现的执行者,应视作被设计编排‘引入争议情境’的关联方,而非主观过错方”。这一立场与多数网友的看法一致。
四、事件暴露的行业问题
此次争议暴露了国内综艺节目制作中的两个突出短板:
节目组追求效率与视觉效果,存在直接借鉴甚至照搬海外成熟舞台创意的现象,原创设计与版权溯源审核机制缺失。
艺人、节目组之间的权责划分模糊,一旦出现争议,舆论矛头优先指向出镜艺人,而实际策划设计的制作团队却常常隐于幕后。
五、当前进展
截至2026年6月21日,浙江卫视《国乐无双》节目组与单依纯工作室均未就此事发布正式回应。事件仍停留在网友舆论讨论与维权阶段,尚无官方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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